为进一步履行县文联的团结引导、联络协调、服务管理、自律维权基本职能,加强对县文联下属各文艺家协会的联络和指导,激发协会工作活力,充分调动广大文艺家的创作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进一步繁荣我县文艺事业,近日,县文联主席团根据庆文联[2014]12号文件《庆元县文艺创作成果奖评选奖励办法》对各协会会员申报的2021年度创作成果进行了评审,本年度共有42位会员上报创作成果,共收到402件次作品申报。评审会对所有作品进行了评审,并根据创作成果得分分别评出金奖1名,银奖4名,铜奖12名,优秀奖14名。现将评选结果公布如下:
金奖:奖金1500元
陈伟红
银奖:奖金1000元
姚传标 童晓峰 曹荐科 沈从满
铜奖:奖金600元
吴佶静 胡佳怡 吴通正 吴诗妮 彭荣根 吴丽娟 董莹 陈士平 吴利华 杨洪峰 吴宗祥 吴少云
优秀奖:奖金300元
吴丽美 方兴 项丽玲 褚颖 黄兴伟 兰朝良 管朝涛 李晓娟 吴春平 吴明全 胡睦熙 汤肖曼 王军 吴长森
附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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